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区道路路长责任制的通知》(海委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路长责任路段值班巡查制度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责任路段、责任单位、路长
责任路段:建设路
责任单位:硖石街道机关
路 长:朱孝华
二、值班人员的职责
1.在责任路段开展创卫宣传、劝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2.及时掌握本路段保洁不到位的情况,并督促该路段的环卫工人及时整改。
3.及时掌握本路段“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不到位的情况,并督促门前责任单位、经营业主或个人及时整改。对屡教不改的,督促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4.及时发现道路、广告牌、电话亭、路名牌、市政设施和绿化损坏的情况,督促城管、市政、园林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时维修。
5.对多次提出同一问题,不予整改的单位部门,向街道创卫领导小组汇报。由街道出面向上级反映。
三、几点要求
1.上街值班人员应统一佩戴《创国卫市区路段值勤证》。轮到值班时,到门卫处领取《值勤证》及《记录簿》;巡查结束后交还门卫处。
2.责任路段值班巡查制度从2010年1月18日开始执行,每周一次。今后值班巡查时间原则上确定为每星期一的下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由组长决定并通知值班人员。要求值班人员在巡查时必须步行,由值班组长指定人员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必要时以影像和文字记录。填写《市区道路市容环境卫生巡查记录表》。
3.实行工作督查制。市创卫办将组织开展路长责任制执行情况督查,包括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路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创卫工作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值班人员分组安排表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值班人员分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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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值班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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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汪国锋 |
陈正强 |
蒋武良 |
顾琪梅 |
李静梅 |
徐建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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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朱孝华 |
张桂林 |
浦 新 |
李雪强 |
钱国荣 |
高 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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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朱琪荣 |
王文初 |
陆秋苗 |
朱马良 |
董利新 |
金银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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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王玉良 |
沈祖芬 |
沈家豪 |
方海荣 |
张建国 |
王松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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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王华珍 |
许建良 |
钱 宏 |
顾敏慧 |
程张甫 |
俞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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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陆卫中 |
陆顺松 |
沈 丽 |
糜建明 |
郑李奎 |
张俞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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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宋卫明 |
陈子庆 |
钱玲娣 |
张瑞良 |
陆 伟 |
黄雅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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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冯其彬 |
高松甫 |
黄卫强 |
陆仁兴 |
徐李庆 |
宋宁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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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邵雪明 |
倪学新 |
范建林 |
姚月生 |
裴跃明 |
朱 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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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郑秋杰 |
马建良 |
张雪江 |
杨文龙 |
周建浩 |
许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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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汪利刚 |
裴蔚东 |
许新峰 |
李亦梦 |
陈松寿 |
朱思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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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陈 洁 |
余广良 |
董伟明 |
俞伟杰 |
陈兴富 |
陈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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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顾金江 |
吕玉兰 |
孙志江 |
宋王松 |
欧海平 |
陈爱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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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凌兴元 |
朱雅敏 |
袁汉平 |
潘雅静 |
张金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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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沈志前 |
潘孙曙 |
曹建英 |
欧余观 |
封建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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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组的第一名为组长。
|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