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59-020000-2010-00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硖石街道 生成日期: 2010年01月14日
名  称: 关于建立路长责任路段值班巡查制度的通知
文  号: 硖街〔2010〕3号 责任科室: 创卫办
内容概述:
  关于建立路长责任路段值班巡查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路长责任路段值班巡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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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办公室、事业中心(站、办):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区道路路长责任制的通知》(海委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路长责任路段值班巡查制度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责任路段、责任单位、路长

责任路段:建设路

责任单位:硖石街道机关

路    长:朱孝华

二、值班人员的职责

1.在责任路段开展创卫宣传、劝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2.及时掌握本路段保洁不到位的情况,并督促该路段的环卫工人及时整改。

3.及时掌握本路段“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不到位的情况,并督促门前责任单位、经营业主或个人及时整改。对屡教不改的,督促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4.及时发现道路、广告牌、电话亭、路名牌、市政设施和绿化损坏的情况,督促城管、市政、园林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时维修。

5.对多次提出同一问题,不予整改的单位部门,向街道创卫领导小组汇报。由街道出面向上级反映。

三、几点要求

1.上街值班人员应统一佩戴《创国卫市区路段值勤证》。轮到值班时,到门卫处领取《值勤证》及《记录簿》;巡查结束后交还门卫处。

2.责任路段值班巡查制度从2010年1月18日开始执行,每周一次。今后值班巡查时间原则上确定为每星期一的下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由组长决定并通知值班人员。要求值班人员在巡查时必须步行,由值班组长指定人员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必要时以影像和文字记录。填写《市区道路市容环境卫生巡查记录表》。

3.实行工作督查制。市创卫办将组织开展路长责任制执行情况督查,包括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路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创卫工作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件:值班人员分组安排表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值班人员分组安排表

 

组别

值班人员

汪国锋

陈正强

蒋武良

顾琪梅

李静梅

徐建良

朱孝华

张桂林

浦  新

李雪强

钱国荣

高  飞

朱琪荣

王文初

陆秋苗

朱马良

董利新

金银奎

王玉良

沈祖芬

沈家豪

方海荣

张建国

王松甫

王华珍

许建良

钱  宏

顾敏慧

程张甫

俞建明

陆卫中

陆顺松

沈  丽

糜建明

郑李奎

张俞辉

宋卫明

陈子庆

钱玲娣

张瑞良

陆  伟

黄雅敏

冯其彬

高松甫

黄卫强

陆仁兴

徐李庆

宋宁亚

邵雪明

倪学新

范建林

姚月生

裴跃明

朱  薇

郑秋杰

马建良

张雪江

杨文龙

周建浩

许凌云

十一

汪利刚

裴蔚东

许新峰

李亦梦

陈松寿

朱思程

十二

陈  洁

余广良

董伟明

俞伟杰

陈兴富

陈  燕

十三

顾金江

吕玉兰

孙志江

宋王松

欧海平

陈爱娥

十四

凌兴元

朱雅敏

袁汉平

潘雅静

张金松

 

十五

沈志前

潘孙曙

曹建英

欧余观

封建良

 

 

注:每组的第一名为组长。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