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和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海委[2007]9号文件精神,以依法实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为保障,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为目标,以规范社区事务管理为重点,着力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根据这一要求,2008年全市社区建设要着力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做好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素质
(一)做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以“民主、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采取“无候选人直接选举”和“两推一选一公示”办法进行;社区居委会选举,要采取有候选人直接选举和差额间接选举办法进行,其中每个镇(街道)社区党组织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分别不低于50%。(由各镇、街道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
(二)抓好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每400户左右有1名社区工作者的要求,进一步配足配强社区工作人员;认真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不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改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待遇。加强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举办好全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培训班。(由各镇、街道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负责)
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以“一个章程、十项制度”为核心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社区民情恳谈会、听证会制度,继续办好社区论坛,推进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全面深化社区居务公开,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积极推行社区干部“双述双评”制度,力争全年实施面达到100%。(由各镇、街道负责)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专业化的要求,继续抓好市96345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扎实做好服务延伸工作,力争年受理求助量在7万件以上。继续深化、巩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全面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开展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月服务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加强社区卫生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做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发挥志愿服务队作用。加快“新居民”社区温馨港湾建设。(由各镇、街道和市民政局、市劳动和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卫生局、团市委负责)
(五)进一步丰富社区文化。继续推进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建设,深化市民道德评议活动。加强社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继续办好社区“邻里节”,丰富居民群众业余生活,促进邻里和睦相处。(由各镇、街道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六)进一步深化社区共建活动。按照“思想教育联抓、环境卫生联搞、社会治安联防、服务设施联建、文体活动联办”的要求,动员和引导共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继续推动公办学校体育场所和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社区用房建设,夯实和谐社区创建基础
(七)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区创新创优工程,继续抓好和谐社区、星级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全年新创建和谐社区5个、星级示范社区5个。(由各镇、街道负责)
(八)继续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强“五五”普法工作,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化。切实发挥社区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等方面的作用,着力解决影响社区稳定和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
(九)继续抓好社区用房建设。进一步落实社区用房建设责任制,加强在小区立项、规划、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通过新建、改建,多渠道解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着力改善全市社区用房条件,力争全年完成70%以上未达标社区用房的新建、改扩建工作。新建、改扩建社区都要建“一站式”服务中心。(由各镇、街道和市规划建设局、市民政局负责)
(十)继续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工作。围绕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继续大力实施老住宅小区和新村居民点封闭式管理,实施背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完善社区配套设施,落实日常管理,逐步形成基础设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车流通畅、治安良好的人居环境。继续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环保意识。(由各镇、街道和市环保局、市城管局负责)
一、扎实做好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素质
(一)做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以“民主、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采取“无候选人直接选举”和“两推一选一公示”办法进行;社区居委会选举,要采取有候选人直接选举和差额间接选举办法进行,其中每个镇(街道)社区党组织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分别不低于50%。(由各镇、街道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
(二)抓好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每400户左右有1名社区工作者的要求,进一步配足配强社区工作人员;认真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不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改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待遇。加强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举办好全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培训班。(由各镇、街道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负责)
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以“一个章程、十项制度”为核心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社区民情恳谈会、听证会制度,继续办好社区论坛,推进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全面深化社区居务公开,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积极推行社区干部“双述双评”制度,力争全年实施面达到100%。(由各镇、街道负责)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专业化的要求,继续抓好市96345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扎实做好服务延伸工作,力争年受理求助量在7万件以上。继续深化、巩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全面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开展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月服务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加强社区卫生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做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发挥志愿服务队作用。加快“新居民”社区温馨港湾建设。(由各镇、街道和市民政局、市劳动和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卫生局、团市委负责)
(五)进一步丰富社区文化。继续推进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建设,深化市民道德评议活动。加强社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继续办好社区“邻里节”,丰富居民群众业余生活,促进邻里和睦相处。(由各镇、街道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六)进一步深化社区共建活动。按照“思想教育联抓、环境卫生联搞、社会治安联防、服务设施联建、文体活动联办”的要求,动员和引导共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继续推动公办学校体育场所和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社区用房建设,夯实和谐社区创建基础
(七)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区创新创优工程,继续抓好和谐社区、星级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全年新创建和谐社区5个、星级示范社区5个。(由各镇、街道负责)
(八)继续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强“五五”普法工作,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化。切实发挥社区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等方面的作用,着力解决影响社区稳定和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
(九)继续抓好社区用房建设。进一步落实社区用房建设责任制,加强在小区立项、规划、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通过新建、改建,多渠道解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着力改善全市社区用房条件,力争全年完成70%以上未达标社区用房的新建、改扩建工作。新建、改扩建社区都要建“一站式”服务中心。(由各镇、街道和市规划建设局、市民政局负责)
(十)继续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工作。围绕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继续大力实施老住宅小区和新村居民点封闭式管理,实施背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完善社区配套设施,落实日常管理,逐步形成基础设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车流通畅、治安良好的人居环境。继续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环保意识。(由各镇、街道和市环保局、市城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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