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浙政发[2007]15号)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土地调查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建立许村镇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袁杰
副组长:陈水忠
组员:杜国林、劳忠元、严月明、陈永安、沈许田、沈金标、沈建明、陈忠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调查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水忠同志兼任。
副主任:杜国林
办公室成员:沈伟根、陈佳能、曹林杰、沈忠宇、金宝连、冯洪明
许村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