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08-050100-2008-00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8年05月30日
名  称: 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文        号: 责任科室: 法制科
内容概述: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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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行政行为: 危险化学品管理
行政处理:
法律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2款
内容附件: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