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15-040100-2008-004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08年06月18日
名  称: 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审批
文  号: 责任科室: 海宁市规划设计管理处
内容概述:
  
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审批
〖我要听内容〗
名       称: 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2007年10月28日
申请条件: 1、申请报告 2、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规 3、有关土地和房屋的合法证件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办理窗口: 海宁市海州路89号建设大楼南楼
职能科室: 海宁市规划设计管理处
联系电话: 0573-87287067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申请—初审--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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