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15-040100-2008-004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08年06月18日
名  称: 地图的审批
文  号: 责任科室: 海宁市规划设计管理处
内容概述:
  
地图的审批
〖我要听内容〗
名       称: 地图的审批
设定依据: <<浙江省测绘管理条理>>第二十一条
申请条件: 1、所需审批的地图。2、工商营业执照及测绘资质。3、地名办审批意见。4、地图审核申请书。5、编制样图所使用的底图资料说明和资料,所有权单位同意使用其资料的证明。 《浙江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第十条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办理窗口: 海宁市海州路89号建设大楼南楼
职能科室: 海宁市规划设计管理处
联系电话: 0573-87287067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申请—初审--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备 注:
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