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15-040100-2008-003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08年06月17日
名  称: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文  号: 责任科室: 海宁市房地产管理处交易产权科
内容概述: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我要听内容〗
名       称: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2、《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 1、房屋产权证明、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2份); 2、申请报告(原件1份);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4、补交出让金、收益金证明(复印件各1份); 5、土管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办理窗口: 海宁市海州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
职能科室: 海宁市房地产管理处交易产权科
联系电话: 0573--87289086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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