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16-040100-2004-00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04年01月01日
名  称: 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文  号: 责任科室: 海宁市港航管理处
内容概述:
  
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我要听内容〗
名       称: 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申请条件: 1. 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检验检疫和环境保护的要求;2. 与人口密集区和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办理窗口:
职能科室: 海宁市港航管理处
联系电话: 0573-87222974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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