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14-040100-2008-00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09年08月04日
名  称: 土地开垦审核
文  号: 责任科室: 行政审批科
内容概述:
   土地开垦审核事项,其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
土地开垦审核
〖我要听内容〗
名       称: 土地开垦审核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条件: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上报市政府
数量限制: 无限制
办理窗口: 海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职能科室: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0573-87289011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40公顷以下,40公顷以上按权限报批)
备 注: 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土地开垦申请; 2、申请土地开垦单位有关情况; 3、申请开垦区的土地利用现状资料; 4、申请开垦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5、申请开垦范围和四至; 6、土地开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所在镇政府、管委会的书面意见; 8、土地勘测报告; 9、拟开垦区块的规划图和工程图; 10、农经、水利等部门的意见; 11、其他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未注明的均为原件。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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