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15-040200-2009-005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09年01月19日
名  称: 动用单位住房资金审批
文  号: 责任科室: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
内容概述:
  
动用单位住房资金审批
〖我要听内容〗
名       称: 动用单位住房资金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政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4号第四条1996年8月8日。
申请条件: 申报资料:企业破产、改制、解散等有关文件。 《关于企业改制中出售公有住房资金处理的几点意见》浙房改[1998]31号1998年10月28日。
办理期限: 1)法定办结期限 2)现行的承诺办结期限 资料齐全当场办结
数量限制: 无限制
办理窗口: 海宁市文苑南路50号
职能科室: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
联系电话: 0573-7073108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售房单位申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划款
备 注:
表格下载:
常见问题:
相关服务事项:
在线受理:
在线查询:
投诉咨询: 点击进行投诉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