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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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党〔2009〕4号 |
关于调整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调整如下:
朱建荣 党委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党委行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工作。
沈 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负责组织、土地利用管理、土地收储、国土所等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管理科、土地收储中心、国土所。
徐 明 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协助书记、局长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地籍管理、窗口协调、纪检监察、宣传、群团、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矿产资源管理科、地籍管理站、测绘规划院、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办公室、组宣科、监察室。
唐勇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征地等工作。分管耕地保护规划科(标农办)、统一征地办公室。
张卫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负责法规监察信访,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及改变用途的管理,村民建房管理等工作。分管法规监察科(土地监察大队)并配合沈炜副局长分管土地利用管理科。
朱林荣 正科级干部,协助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群团、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中共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分工 调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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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海宁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各镇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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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9日发 |
|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