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邮箱  |  政务信息  |  服务中心  |  信息公开  |  三维海宁  |  互动交流  |  网站帮助  |  个性化定制  | 
首  页 | 机构概况| 政策文件| 规划计划| 行政审批| 行政执法| 公共服务| 工作信息| 人事信息| 财政信息|
信息搜索:

相关信息

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按信息类别浏览

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内设科室
下属单位
工作规则
政策文件
规划计划
计划总结
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公共服务
其他服务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依申请公开

        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的获取本政府信息,可通过依申请公开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
[在线申请] [表格下载]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丁桥中队
负 责 人: 倪华杰
公开电话: 0573-87660659
单位地址: 海宁市丁桥镇公园路32号
工作职责:
 
在局和镇(街道、区)的双重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能:

1、建制镇(街道)区规划区范围的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户外广告、标志标牌、张贴等以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摊、设点的管理。

2、城市道路占道设摊经营、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和开挖管理。

3、沿街建筑工地的遮挡围栏、大门设置,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4、街道、镇、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

5、建筑垃圾(含工程碴土)抛洒、堆放、运输和处置管理。

6、集镇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树木砍伐等管理。

7、行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城市道路和城乡违法建房(设施)案件的查处权。

8、配合街道、镇(区)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站
负 责 人: 贺克成
公开电话: 0573-87259969
单位地址: 农丰路250弄1号
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和海宁市的有关规定,拟定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的中长期规划;

2.拟定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的年度和季度计划;

3.负责市区建筑垃圾出运、堆放、消纳现场的初步审核工作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运输资格初步审查,并配合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对改装运输车辆准运建筑垃圾的初步审核工作;

4.负责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的巡查监管工作;

5.督促市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6.协助提供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运距和车公里运输的概算市场信息参考价;

7.配合行政执法中队查处市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

8.及时上报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动态。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斜桥中队
负 责 人: 马浩锋
公开电话: 0573-87783338
单位地址: 海宁市斜桥镇
工作职责:
在局和镇(街道、区)的双重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能:

1、建制镇(街道)区规划区范围的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户外广告、标志标牌、张贴等以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摊、设点的管理。

2、城市道路占道设摊经营、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和开挖管理。

3、沿街建筑工地的遮挡围栏、大门设置,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4、街道、镇、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

5、建筑垃圾(含工程碴土)抛洒、堆放、运输和处置管理。

6、集镇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树木砍伐等管理。

7、行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城市道路和城乡违法建房(设施)案件的查处权。

8、配合街道、镇(区)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尖山新区(黄湾)中队
负 责 人: 张叶幸
公开电话: 0573-87953232
单位地址: 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
工作职责:
在局和镇(街道、区)的双重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能:

1、建制镇(街道)区规划区范围的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户外广告、标志标牌、张贴等以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摊、设点的管理。

2、城市道路占道设摊经营、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和开挖管理。

3、沿街建筑工地的遮挡围栏、大门设置,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4、街道、镇、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

5、建筑垃圾(含工程碴土)抛洒、堆放、运输和处置管理。

6、集镇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树木砍伐等管理。

7、行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城市道路和城乡违法建房(设施)案件的查处权。

8、配合街道、镇(区)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长安中队
负 责 人: 王晓航
公开电话: 0573-87419106
单位地址: 海宁市长安镇
工作职责:
在局和镇(街道、区)的双重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能:

1、建制镇(街道)区规划区范围的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户外广告、标志标牌、张贴等以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摊、设点的管理。

2、城市道路占道设摊经营、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和开挖管理。

3、沿街建筑工地的遮挡围栏、大门设置,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4、街道、镇、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

5、建筑垃圾(含工程碴土)抛洒、堆放、运输和处置管理。

6、集镇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树木砍伐等管理。

7、行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城市道路和城乡违法建房(设施)案件的查处权。

8、配合街道、镇(区)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硖石二中队
负 责 人: 孙征
公开电话: 0573-87650277
单位地址: 海宁市海昌路75号
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市民的城管法制意识;

2.负责城管执法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城管、协管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和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健全城管执法责任区基础台帐。

3.履行行政执法局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职能:

⑴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⑵行使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⑶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⑷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⑸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⑹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⑺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⑻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其他职责。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警察大队
负 责 人: 沈仕明
公开电话: 0573-87013903
单位地址: 海宁市南苑路400号
工作职责:
1、负责查处以乱涂写手机号码的方式为他人办理假证的案件、明知制假证件而购买的案件;配合查处其他乱张贴、乱涂写案件;

2、负责查处故意损坏、非法采伐、盗窃城市道路两侧及公共广场的花卉、树木、盆景、灯箱、广告牌等设施;

3、预防和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减少抗法案件发生。

4、负责查处拒绝、阻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配合城管中队对拒不接受依法调查的违法对象进行教育,劝导其接受调查处理,保障城管执法顺利进行。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马桥中队
负 责 人: 姚峥桦
公开电话: 0573-87766718
单位地址: 海宁市马桥街道
工作职责:
在局和镇(街道、区)的双重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能:

1、建制镇(街道)区规划区范围的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户外广告、标志标牌、张贴等以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摊、设点的管理。

2、城市道路占道设摊经营、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和开挖管理。

3、沿街建筑工地的遮挡围栏、大门设置,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4、街道、镇、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

5、建筑垃圾(含工程碴土)抛洒、堆放、运输和处置管理。

6、集镇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树木砍伐等管理。

7、行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城市道路和城乡违法建房(设施)案件的查处权。

8、配合街道、镇(区)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许村中队
负 责 人: 郑曙明
公开电话: 0573-87569120
单位地址: 海宁市许村镇
工作职责:
在局和镇(街道、区)的双重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能:

1、建制镇(街道)区规划区范围的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户外广告、标志标牌、张贴等以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摊、设点的管理。

2、城市道路占道设摊经营、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和开挖管理。

3、沿街建筑工地的遮挡围栏、大门设置,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4、街道、镇、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

5、建筑垃圾(含工程碴土)抛洒、堆放、运输和处置管理。

6、集镇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树木砍伐等管理。

7、行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城市道路和城乡违法建房(设施)案件的查处权。

8、配合街道、镇(区)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连杭中队
负 责 人: 董平
公开电话: 0573-87969223
单位地址: 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
工作职责:
在局和镇(街道、区)的双重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能:

1、建制镇(街道)区规划区范围的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户外广告、标志标牌、张贴等以及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摊、设点的管理。

2、城市道路占道设摊经营、占道堆放物料或设置亭棚和开挖管理。

3、沿街建筑工地的遮挡围栏、大门设置,以及围墙以外(含围墙)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4、街道、镇、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

5、建筑垃圾(含工程碴土)抛洒、堆放、运输和处置管理。

6、集镇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树木砍伐等管理。

7、行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城市道路和城乡违法建房(设施)案件的查处权。

8、配合街道、镇(区)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海昌)分局
负 责 人: 廖爱民
公开电话: 0573-87093067,87093059
单位地址: 海宁市洛隆路
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市民的城管法制意识;

2.负责城管执法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城管、协管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和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健全城管执法责任区基础台帐。

3.履行行政执法局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职能:

⑴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⑵行使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⑶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⑷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⑸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⑹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⑺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⑻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其他职责。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海洲中队
负 责 人: 徐法文
公开电话: 0573-87650285
单位地址: 海宁市长埭路438号
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市民的城管法制意识;

2.负责城管执法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城管、协管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和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健全城管执法责任区基础台帐。

3.履行行政执法局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职能:

⑴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⑵行使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⑶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⑷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⑸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⑹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⑺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⑻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其他职责。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硖石一中队
负 责 人: 夏勇
公开电话: 0573-87650271
单位地址: 海宁市海昌路75号
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市民的城管法制意识;

2.负责城管执法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城管、协管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和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健全城管执法责任区基础台帐。

3.履行行政执法局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职能:

⑴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⑵行使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⑶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⑷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⑸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⑹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⑺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⑻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其他职责。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处
负 责 人: 李小英
公开电话: 0573-87082280
单位地址: 海宁东盛路5号
工作职责: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环境卫生监督;环卫作业管理。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处
负 责 人: 李秀明
公开电话: 0573-87230073
单位地址: 海宁市文苑南路90号
工作职责:
       负责市区道路、桥梁、立交桥、排水泵房、涵洞、下水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
负 责 人: 陈亚东
公开电话: 0573-87259853
单位地址: 海宁市人民路181号
工作职责:
机动中队主要负责查处单个中队难以执法的事项:

1、经责任区中队三次责令整改无效、又不接受处理。

2、市区内涉及环保违法,经责任区中队责令整改无效的。

3、市区环卫违法影响较大的。

4、规划违建100平方以上或需要拆除违建的。

5、在市区非机动道、人行道违法停车符合锁定扣押处理条件的。

6、跨中队的建筑垃圾违法处置或情况难予确定管辖的案件查处。

7、市联创办布置的犬类管理。

8、其他局领导交办任务。


单位名称: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管服务中心(内务中队)
负 责 人: 房韵
公开电话: 0573-87259862
单位地址: 海宁市海昌路75号
工作职责:
        负责96310城管服务台、数字城管建设,违法处理中心、信访和市长电话、网络信息的处理、专项整治、中队信息统计,城市管理问题的分析、调研和综合。

版权保护 |  意见征集 |  联系我们 |  常见问题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海宁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建设管理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08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