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
| 负 责 人: | 朱泓明 |
| 办公电话: | 0573-87077506 |
| 工作职责: |
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订并督促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提出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规划、计划;监管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务审计工作;编制基建、技术改造项目、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负责重大会议的组织、文秘、新闻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收发、信访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行政后勤、保卫、基建、房产等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管理本局干部;管理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资格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基层质监队伍的综合管理。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执法案件日常审理;管理产品质量鉴定、仲裁检验和质量申诉工作;组织协调应诉工作;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 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科 |
| 负 责 人: | 居仁林 |
| 办公电话: | 0573-87077508 |
| 工作职责: |
管理局驻市行政审批中心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质监局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项目的受理、审批、发证等工作。 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监督稽查科) |
| 负 责 人: | 唐建波 |
| 办公电话: | 0573-87077530 |
| 工作职责: |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质量形势分析;研究提出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等工作;组织做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组织制订全市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绩效评价,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或区域开展质量整治。 负责组织生产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工作。 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硖石质量安全监察队) |
| 负 责 人: | 洪生良 |
| 办公电话: | 0573-87077516 |
| 工作职责: |
组织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制订本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按食品监督计划和专项监督检查任务要求组织产品抽样,对食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或区域开展质量整治。 制定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场日常巡查计划,依计划按要求组织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场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笔录,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指正,依法组织督促整改。 负责辖区(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海宁经济开发区、斜桥镇、周王庙镇)内横向沟通;加强与本辖区质监员、协管员的联络和管理,召开例会,组织学习培训,指导开展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 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科 |
| 负 责 人: | 陆建洪 |
| 办公电话: | 0573-87077513 |
| 工作职责: |
组织实施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编制全市标准化和计量、有关认证认可管理工作计划,研究制订并推行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的政策措施;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订农业标准规范;组织做好物品编码工作;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全市量值传递,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规范计量行为,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组织建立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计量授权;组织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负责辖区内计量检定机构、校准机构、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本辖区合格评定工作;对质量认证、认证咨询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管理;指导辖区内检验机构和实验室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参与检验机构和实验室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证后监督评审工作;指导市标准化计量协会开展工作。 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连杭经济开发区质量安全监察队) |
| 负 责 人: | 张陆兴 |
| 办公电话: | 0573-87077527 |
| 工作职责: |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的综合管理。 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日常巡查计划,依计划按要求组织开展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笔录,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指正,依法组织督促整改。 负责辖区(长安镇、许村镇、农发区)内横向沟通;加强与本辖区质监员、协管员的联络和管理,召开例会,组织学习培训,指导开展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 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