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水利局 3021,3029,3032,3035,3051,3062,3066,3028, 3022,3030,3033,3036,3054,3063,3067, 3022,3023,3024,3025,3026,3030,3031,3033,3034,3036,3037,3038,3040,3042,3043,3054,3056,3059,3063,3067, cruser='shuiliju' http://zfxx.haining.gov.cn/gkzn/200901/t20090109_26364.htmindex_shuiliju_257.htm
首  页 | 机构概况| 政策文件| 规划计划| 行政审批| 行政执法| 公共服务| 工作信息| 人事信息| 财政信息|
信息搜索:

相关信息

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按信息类别浏览

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内设科室
下属单位
工作规则
政策文件
规划计划
发展规划
计划总结
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执法
行政监管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确认
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
工作信息
实事工程
重大事项
农村工作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财政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

依申请公开

        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的获取本政府信息,可通过依申请公开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
[在线申请] [表格下载]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内设科室
科室名称: 海宁市水利局规划建设科
负 责 人: 吴龙华
办公电话: 0573—87290319
工作职责:
    1、承办全市水利初步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重要河流和地区水利综合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草案,协调流域建设开发工作;
    2、制订全市镇(街道)村级水利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协调组织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编报全市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等专项工程年度建设计划;
    3、承担镇(街道)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查工作,提出审批或报批意见,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4、组织实施镇村级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把好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关,审核提出市级补助资金方案;
    5、指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推广农田水利工作新技术;
    6、监督镇(街道)村级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
    7、负责冬春水利建设工作总结,组织开展水利建设统计工作,编报水利建设各类报表;
    8、围绕局中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名称: 海宁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负 责 人: 钱浩明
办公电话: 0573—87290317
工作职责:
    水政水资源科、水政水资源监察管理站、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实行合署办公,其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和有关水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起草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强水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基层水政工作的开展;
    3、依法开展水资源监察管理,承办全市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发证换证管理和水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结缴工作;
    4、按照水功能区划,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及水资源公报、年报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和协助做好城乡供水水源规划工作;
    5、依法开展水行政监察管理,承办全市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对占用水域工程补偿费的征收和河网工程水费的计收与管理;
    6、依法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承办市域内水土保持方案及取土项目的审核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水土保持“两费”的征收与结缴工作;
    7、承办市域内水事、水土保持防治纠纷的调处和水行政许可过程中发生的听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
    8、协调镇、街道开展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承办禁采限采地下水工作。
    9、围绕局中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名称: 海宁市水利局人事教育科
负 责 人: 姜伟平
办公电话: 0573—87290311
工作职责:
    1、负责承办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设置、技术职称、养老保险等项具体工作,做好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草拟有关劳动工资、临时工计划,以及调整工资、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呈报、批复下达事项;
    3、负责实施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4、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引进工作;
    5、编制并组织水利系统人才规划、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年终各类人事工资报表的填报工作;
    7、围绕局中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名称: 海宁市水利局办公室
负 责 人: 陈利江
办公电话: 0573—87290309
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准备和重要文件、综合性材料的起草;
    2、做好文书收发、传阅、文印和各类档案的统一归档管理,做好局域信息网络特别是OA办公系统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3、承办人民来信来访、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和市长电话等办理回复工作,做好文字秘书工作和综合信息上报工作。
    4、负责协调各科室、单位规范化管理及工作制度的修订完善和督促落实工作;
    5、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特别是车辆调度、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来宾接待工作;
    6、承办机关及投资公司财务工作,完成上级规定的劳动工资等统计报表。负责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对局直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7、负责全局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8、围绕局中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名称: 海宁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科
负 责 人: 沈周华
办公电话: 0573-87290308
工作职责:
 

1、深化完善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和进中心“一审一核”事项审核工作;

2、严格把好水行政许可审核关,承担本局水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流转、会办和发证以及审批事项否定报备等工作;

3、严格建立项目审批申报登记制度,做到“一门受理、文明服务、流转办理、程序规范、限时办结”的承诺服务制,推进规范有序,尽量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4、牢牢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窗口工作中,对行政许可对象要热情相待,笑脸相迎,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树立窗口形象;

5、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加强协调,与各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做好办理工作,把好水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关;

6、积极努力学习相关水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政策熟、业务精;

7、及时完成局领导和审批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