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民政局 3021,3029,3032,3044,3051,3062,3066,3028, 3022,3031,3033,3050,3054,3063,3067, 3022,3023,3024,3025,3031,3033,3034,3050,3054,3056,3058,3061,3063,3067, cruser='minzhengju' # index_minzhengju_2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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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海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负 责 人: 祁兆明
办公电话: 0573-87288516
工作职责: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当好领导参谋,协调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工作;制订、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做好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基层民政规范化建设;负责人事管理,及时做好工资变动、职称晋升等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综合治理、创安创卫、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负责民政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做好事务,负责局房产管理、有关会务安排、对外联络、本办来人接待、后勤福利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协助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组协助做好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民政事业、局机关行政经费、年度计划和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上报;负责民政事业费和局机关行政经费分配方案的制定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管理民政事业、局机关行政经费和各项基金、捐赠款的财务收支工作;负责本级基本建设财务收支管理和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审计和监督;负责本系统及各镇(街道)民政财务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民政统计调查、分析与综合统计工作。

科室名称: 海宁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负 责 人: 朱明松
办公电话: 0573-87288506
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承办烈士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残疾军人残疾等级的审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复员、转业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省双拥模范城标准协调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组织、协调和落实优抚对象优抚政策,指导基层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 海宁市民政局社会救济科
负 责 人: 吴伟东
办公电话: 0573-87288505
工作职责:
 1、负责每年拟定全市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统一救助标准、确定救助范围,统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
2、具体负责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工作;
3、具体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管理工作;
4、具体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审批和发放工作;
5、具体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6、具体负责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审批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展集中供养工作;
7、具体负责全市农村特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协助做好城镇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工作;
8、具体负责慈善超市的日常运作;
9、负责各类突发意外事故的临时应急救助,指导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10、负责做好社会捐赠、送温暖及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

科室名称: 海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科
负 责 人: 马亚琴
办公电话: 0573-87288507
工作职责:
    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建设工作,承担市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府交办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更名工作;指导婚姻登记工作,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殡葬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 海宁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 责 人: 张斌
办公电话: 0573—87288509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起草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落实、督促和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老龄工作先进经验;开展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指导老年社会福利服务工作,引导老年人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 海宁市民政局地名办
负 责 人: 郁建初
办公电话: 0573-87223935
工作职责:
    承办市政府审批的地名命名、更名事项,审核本市各类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核发《地名使用批准书》,公布标准地名,管理全市地名档案,规划、指导、监督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编辑地名图书,审核出版物中涉及本市的地名,推广与监督本市标准地名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