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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
| 负 责 人: | 朱泝沂 |
| 办公电话: | 87287079 |
| 工作职责: |
1、深化完善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2、进中心窗口成员单位之间审批事项协调和业务衔接工作; 3、进中心“一审一核”事项审批工作; 4、窗口成员单位内部科室流转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 5、局属单位并联审批事项的牵头协调工作; 6、审批事项否定报备工作; 7、对窗口成员单位审批服务考核工作; 8、集中管理、发放各类许可决定书、登记备案证明、许可证等法律文书工作; 9、承办局领导和审批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计划财务科 |
| 负 责 人: | 曹力强 |
| 办公电话: | 0573-87287091 |
| 工作职责: |
1、负责预算内、外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及资金调度、使用、管理工作;
2、负责系统内基建项目(包括政府投资本局承建的项目)的立项报批和计划的编制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总编报工作; 3、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及分支机构(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工作; 4、负责企事业单位组建、撤并等申报、审批、财务移交工作及工商、财税、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外经贸等部门布置及协调的工作; 5、负责系统内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资产的处置工作及收费管理工作; 6、负责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统计和局属企事业单位各类统计工作及指导监督工作; 8、负责系统财务人员、统计人员考核、专业技术培训、职称的考试、辅导和评审的申报工作,会计证、统计证的申报和年检工作; 9、负责局机关、院内事(企)业单位及相关帐户的经费收支管理,系统财务、会计核算和电算化工作; 10、负责改制企业方案起草和组织协调及资产确认工作; 11、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的立项报批工作; 12、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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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法制科 |
| 负 责 人: | 滕义富 |
| 办公电话: | 0573-87287081 |
| 工作职责: |
1、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各类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并组织拟定各行业相关配套政策并指导实施;
2、负责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和规章的清理、汇编及建设法规的解释工作; 3、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及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4、负责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信访复查工作; 7、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
|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建设管理科 |
| 负 责 人: | 凌祥松 |
| 办公电话: | 0573-87287078 |
| 工作职责: |
1、负责全市规划、建设和行政管理相关业务的指导、协调工作;
2、负责对规划处报局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进行审核,提请局领导审批; 3、负责对全市建筑、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等企事业单位的资质审核和年检的复核工作; 4、负责小区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交付条件备案; 6、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并具体管理局测量队的地形测绘、工程放样及验线工作; 7、配合局计划财务科,编制局属建设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并协助指导各处具体实施;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议、招投标和建设工程备案查验; 8、负责系统环保工作; 9、组织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计划、局科技项目的制定和落实,“四新”技术的鉴定和推广应用; 10、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
|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组宣人事科 |
| 负 责 人: | 朱良芬 |
| 办公电话: | 0573-87287030 |
| 工作职责: |
1、负责系统党务工作(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统战、民政残联、群团工作);
2、负责局属单位党政班子的考核、考察、选拔、任免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考核和管理; 4、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动、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管理; 5、负责局属个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中人员分流(包括破产企业内退职工手续办理、特繁工种审核、工伤劳动鉴定申报等); 6、管理和指导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人事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7、负责人才引进、招聘和军转干部、退伍军人的安置及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全系统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和年度考核及建筑待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9、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10、负责系统社会团体的的管理工作; 11、负责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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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名称: |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
| 负 责 人: | 曹力强 |
| 办公电话: | 0573-87287098 |
| 工作职责: |
1、负责局系统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党政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及党政信息工作; 3、负责市人大、政协有关提案、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4、负责信访投拆受理、督办和反馈工作; 5、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城建志修编工作; 6、负责局行政事务及机关卫生、安全、保密工作及基本建设; 7、负责文印、收发、资产管理、车辆调度管理、职工福利及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对外联络和因公出国手续的办理工作; 9、负责社区共建工作; 10、负责义务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11、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