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室名称: |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
| 负 责 人: | 董明祥 |
| 办公电话: | 0573-87289033 |
| 工作职责: |
1、行政审批科承担全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流转、办理和发证等工作。 2、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 3、依法监管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 4、制订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工作。 5、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监控及管理。 6、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来信来访、举报、督办等调查处理工作,协助调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7、负责承办案件的调查、审核、组织听证和应诉等工作。 8、负责市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审查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报送备案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科室名称: |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科 |
| 负 责 人: | 陈国荣 |
| 办公电话: | 0573-87288751 |
| 工作职责: |
1、负责危化、矿山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依法监督矿山、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三同时”等情况。 3、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渔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平安海宁”创建和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市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演练和实施工作。 7、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8、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实施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9、制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监管企业建立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10、负责承办案件的调查、审核、组织听证和应诉等工作。 11、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安监站机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12、承担市安委办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科室名称: |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法规宣教科) |
| 负 责 人: | 陈新甫 |
| 办公电话: | 0573-87288680 |
| 工作职责: |
1、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创建、工会、考核任用、工资福利、资产管理等工作。 3、负责文秘、档案、机要、政务信息、会务、接待、财务、车辆等管理工作。 4、负责审核局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报送备案工作。 5、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等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信访、市长电话、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的协调工作。 8、联系市委、市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9、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10、负责安全协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法制工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12、负责效能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