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27-010300-2008-00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08年05月22日
名  称: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科
文        号: 海安监〔2006〕12号 责任科室: 办公室
内容概述:
   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科室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科
〖我要听内容〗
名        称: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科
负  责  人: 陈国荣
单位地址: 海宁市行政中心5号楼50101室
公开电话: 0573-87288723
电子邮件:
工作职责:

    1、负责矿山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依法监督矿山、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三同时”等情况。

    3、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渔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平安海宁”创建和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市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演练和实施工作。

    7、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8、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实施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9、制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监管企业建立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10、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来信来访、举报、督办等调查处理工作,协助调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承办案件的调查、审核、组织听证和应诉等工作。

    11、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安监站机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12、承担市安委办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