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尖山新区(黄湾镇) |
| 公开电话: | 0573-87956802 |
| 监督电话: | 0573-87956802 |
| 单位地址: | 海宁市尖山新区华埠路28号 |
| 邮政编码: | 314415 |
| 电子邮件: | |
| 网站地址: | http://www.jsxq.gov.cn/ |
| 工作职责: |
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对本区域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制定总体规划、分期规划和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钱塘江北岸尖山河口段治江围垦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尖山段治江围垦工程,根据分工管理和维护尖山段围垦区域的标准海塘、出海闸等水利设施; 3、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土地政策等行政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利用外资和对外招商工作,直接开展利用外资和内资的各类对外招商、投资咨询、投资环境说明和项目谈判等活动; 5、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报批投资项目、技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6、负责管理进出口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他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管理、进出口管理,为投资企业提供系统服务; 7、根据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8、统一规划、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9、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10、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11、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2、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3、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4、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