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海宁市经济贸易局 |
| 公开电话: | |
| 监督电话: | 87288724 |
| 单位地址: | 海宁市行政中心一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3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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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 (一)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及专项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市重点骨干企业和区域特色经济;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三)受委托组织制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意见,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组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组织重要物质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 (五)参与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负责限额以上和涉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的技改项目报批工作;指导全市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除政府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纳入市发展计划局的总量平衡;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参与研究提出工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协调外贸货运和工商贸的重要会展活动。 (七)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提出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有关政策意见;统筹规划全市商品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市场布局,指导全市商品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承担“菜篮子”工程及“三放心”工程在流通领域的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协调内外贸和进出口政策意见,配合市发展计划局编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重点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并向市发展计划局备案;指导广告业发展;协调全市茧丝绸工作。 (八)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企业的发展,规范企业行为规则;配合市体改办研究制订全市国有工商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意见,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市政府重点扶植的大企业、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的规划与培育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市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九)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研究提出全市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及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负责工商企业技术改造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实施,依法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委托组织制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地方性政策意见和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改革,加强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乡镇企业的计划、统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