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海宁市公安局 |
| 公开电话: | |
| 监督电话: | 0573--87233523 |
| 单位地址: | 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501号 |
| 邮政编码: | 314400 |
| 电子邮件: | hnsgaj110@sina.com |
| 网站地址: | http://gaj.haining.gov.cn |
| 工作职责: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制订全市公安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全面建设。 (二)准确地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和信息,分析敌情、社情和治安等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组织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和邪教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组织对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缉毒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监督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的治安、安全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经济民警队伍的管理。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组织实施对来海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依法管理、指导本地区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区内留居、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主管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按有关法规规定的有关权限,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行政拘留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 (十三)审核全市公安机关劳动教养案件,办理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十六)规划、落实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通讯、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公安机关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八)指导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建设。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