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宁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旨在通过将教师师德与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岗位等相挂钩,约束教师的师德行为,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从而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文件还明确规定:海宁市教育系统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十项规定。如存在诸如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和商品谋取私利,向施教对象、家长索要财物,在师生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等十项不良师德行为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并将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党政纪律处分,解除教师聘任合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