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政府:
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增强城市居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加强人防战备观念,提高城市防空袭反应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和嘉兴市人防办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精神,为不影响我市“一节二会”,经请示嘉兴市人防办同意,原定于9月28日的警报试鸣提前至9月21日进行。现拟定此次试放防空袭警报时间为2007年9月21日15:00——15:33时,其中15:00——15:03时为预先警报;15:15——15:18时为空袭警报;15:30——15:33时为解除警报。
试鸣范围为市区、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丁桥镇、袁花镇、黄湾镇,20个警报点分别分布在我市的电信局、航管大厦、电力培训中心、实验初中、建设银行、南苑中学、城北信用社、交通局、盐官镇农行、盐官镇政府、袁花镇政府、黄湾镇政府、长安供电所、长安庆丰饭店、长安佳联公司、许村工商所、周王庙镇政府、丁桥镇政府、新斜桥中学、马桥街道办事处,警报信号为:
1、预先警报,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三分钟);
2、空袭警报,信号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三分钟);
3、解除警报,信号为:连续鸣三分钟。
建议告知海宁电视台和海宁报社在9月18日至20日,播发和刊出试放消息和警报信号的规定,请市供电局保证试放用电。
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增强城市居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加强人防战备观念,提高城市防空袭反应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和嘉兴市人防办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精神,为不影响我市“一节二会”,经请示嘉兴市人防办同意,原定于9月28日的警报试鸣提前至9月21日进行。现拟定此次试放防空袭警报时间为2007年9月21日15:00——15:33时,其中15:00——15:03时为预先警报;15:15——15:18时为空袭警报;15:30——15:33时为解除警报。
试鸣范围为市区、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丁桥镇、袁花镇、黄湾镇,20个警报点分别分布在我市的电信局、航管大厦、电力培训中心、实验初中、建设银行、南苑中学、城北信用社、交通局、盐官镇农行、盐官镇政府、袁花镇政府、黄湾镇政府、长安供电所、长安庆丰饭店、长安佳联公司、许村工商所、周王庙镇政府、丁桥镇政府、新斜桥中学、马桥街道办事处,警报信号为:
1、预先警报,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三分钟);
2、空袭警报,信号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三分钟);
3、解除警报,信号为:连续鸣三分钟。
建议告知海宁电视台和海宁报社在9月18日至20日,播发和刊出试放消息和警报信号的规定,请市供电局保证试放用电。
|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