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国气候异常,极端灾害事件频繁发生,部分地区重复受灾,局部地区汛情和灾情超历史,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抗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亲临灾区,看望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布置救灾工作。当前,天气正逐渐转寒,灾区和贫困地区许多群众面临着恢复重建,缺衣少被等方面的困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帮助灾区和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经党中央同意,今年11月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性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嘉兴市仍对口支援宁夏地区。根据嘉兴市嘉政民捐〔2007〕161号《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全市“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活动主题,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捐助活动。
今年社会捐助活动仍围绕“送温暖、献爱心”主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美德,为受灾困难户重建倒房提供资金援助和为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的棉衣被。在全市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人人关心困难群众的社会氛围。
二、我市“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具体安排
(一)募集范围: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岗退养人员),驻海宁的武警、消防部队和人武部官兵,各中小学校教职工。同时,也接收社会各界捐赠。
(二)募集的种类:本次捐赠活动以接收衣被为主,同时也接收捐款。捐助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不搞摊派。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捐赠,捐赠衣被以冬衣被为主,主要包括棉被、棉毯、冬衣、秋衣、秋裤等,质量一般要求在6成新以上,并做好衣被等物品的消毒、防疫工作。捐赠者应将捐赠的衣被洗净晾干,旧内衣、内裤和破、霉及传染人的衣物不捐不收。
(三)捐赠接收的方式:
1、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的干部职工个人捐赠款物由各部门统一收取,登记造册后统一解缴到市捐赠接收点。
2、各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其他个人和单位捐赠,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发动,捐赠款物汇总后统一解缴到市捐赠接收点。
3、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直接到市捐赠接收点办理捐赠手续。
4、市捐赠接收点设在南苑路358号(原民政局内),联系电话:7232725、7288505、7288515(接收捐款);捐款接收单位全称:海宁市民政局;开户银行:市农行;帐号:350101040002182。
(四)捐赠活动的时间安排:
本次捐赠活动从11月2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11月2日至11月10日;第二阶段为捐赠、接收阶段,时间从11月11日至11月19日(市民政局组织人员接收,包装袋统一到接收点领取);第三阶段为整理、运送阶段,时间从11月20日至22日;第四阶段为通报、总结阶段,时间从11月23日至25日。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质量做好捐助活动。这次捐助活动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动员,认真安排部署好各自范围内的宣传及募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财政、公安、铁路、卫生等部门要给予密切配合和支持,形成整体合力,扎扎实实保证这项活动圆满完成。
二ΟΟ七年十一月一日
今年以来,我国气候异常,极端灾害事件频繁发生,部分地区重复受灾,局部地区汛情和灾情超历史,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抗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亲临灾区,看望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布置救灾工作。当前,天气正逐渐转寒,灾区和贫困地区许多群众面临着恢复重建,缺衣少被等方面的困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帮助灾区和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经党中央同意,今年11月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性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嘉兴市仍对口支援宁夏地区。根据嘉兴市嘉政民捐〔2007〕161号《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全市“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活动主题,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捐助活动。
今年社会捐助活动仍围绕“送温暖、献爱心”主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美德,为受灾困难户重建倒房提供资金援助和为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的棉衣被。在全市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人人关心困难群众的社会氛围。
二、我市“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具体安排
(一)募集范围: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岗退养人员),驻海宁的武警、消防部队和人武部官兵,各中小学校教职工。同时,也接收社会各界捐赠。
(二)募集的种类:本次捐赠活动以接收衣被为主,同时也接收捐款。捐助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不搞摊派。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捐赠,捐赠衣被以冬衣被为主,主要包括棉被、棉毯、冬衣、秋衣、秋裤等,质量一般要求在6成新以上,并做好衣被等物品的消毒、防疫工作。捐赠者应将捐赠的衣被洗净晾干,旧内衣、内裤和破、霉及传染人的衣物不捐不收。
(三)捐赠接收的方式:
1、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的干部职工个人捐赠款物由各部门统一收取,登记造册后统一解缴到市捐赠接收点。
2、各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其他个人和单位捐赠,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发动,捐赠款物汇总后统一解缴到市捐赠接收点。
3、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直接到市捐赠接收点办理捐赠手续。
4、市捐赠接收点设在南苑路358号(原民政局内),联系电话:7232725、7288505、7288515(接收捐款);捐款接收单位全称:海宁市民政局;开户银行:市农行;帐号:350101040002182。
(四)捐赠活动的时间安排:
本次捐赠活动从11月2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11月2日至11月10日;第二阶段为捐赠、接收阶段,时间从11月11日至11月19日(市民政局组织人员接收,包装袋统一到接收点领取);第三阶段为整理、运送阶段,时间从11月20日至22日;第四阶段为通报、总结阶段,时间从11月23日至25日。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质量做好捐助活动。这次捐助活动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动员,认真安排部署好各自范围内的宣传及募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财政、公安、铁路、卫生等部门要给予密切配合和支持,形成整体合力,扎扎实实保证这项活动圆满完成。
二ΟΟ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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