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60-020000-2009-003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海洲街道 生成日期: 2009年04月23日
名  称: 关于印发《海洲街道2009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海洲办〔2009〕46号 责任科室: 办公室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海洲街道2009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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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洲街道2009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群团组织、事业中心(站、所):

现将《海洲街道2009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海洲街道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今年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一年,今年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街道党委、办事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两优三服务”行动,全面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优势,努力在服务民生、保障民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注重在全社会着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促进街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庆祝建国60周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中心,服务科学发展,全面巩固“五五”普法工作成果

(一)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法治海洲”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强化公民法律意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促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

(二)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抓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抓好《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大力开展企业债务危机化解、风险防范、重整重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风险和合同风险防范,以及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努力使依法做事、依法经营成为社会大众的共识。

(三)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抓好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注重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要务,大力开展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开展治安管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宣传调解体系建设、司法所职能,使群众明确正常的诉求渠道,在群众中培育调解优先的观念,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做好法制宣传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以培育和提高农民的基本法律素养、强化法制观念为目的,利用各种渠道和方法帮助、引导广大公民了解和掌握解决涉法问题的途径和常识,依法合理地履行义务、享受权利。要积极开展向村(社区)及农民赠送新农村建设、“五五”普法农民读本等法律指导丛书活动。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用以案说法、案例析法等形式,开展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深化“法律七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一)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公务员学法,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坚持和完善街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考核及学法登记等制度。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确保参考率、各格率两个100%。积极参与“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

(二)抓好以在校学生为重点的青少年学法,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确保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规范和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充实适合青少年需求的普法资料,组织实施青少年维权“春雨行动“,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辨论赛”等学法活动。加强在校青少年和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力争在校学生普法合格率和社会青少年普法覆盖面均达100%

(三)抓好以新居民为重点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深化“法律进企业(市场)”活动。贯彻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为抓手,加强企业和市场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规模企业法制学校,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的内容,促进企业和市场经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突出抓好以新居民为重点的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开展企业、市场、建筑工地等新居民集聚地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到2009年底实现规模企业职工普法参训率70%以上。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户”、“学法用法职工标兵”和“新居民学法标兵”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企业和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辟学法园地,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为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四)抓好以村“两委”干部为重点的农民和居民学法,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居)代表等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律知识轮训,确保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到2009年底实现100%的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架)的目标。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在做好社区居民法制宣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闲散人员、归正人员、流动人员等群体的法制教育。加大向村(社区)赠送法制宣传资料的力度,根据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开展“菜单式”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依托“法制文化示范户”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达到每村有一法律顾问,每组有一学法中心户,每户有一法律明白人。

(五)抓好以单位领导为重点的从业人员学法,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针对各单位的特点和职能,做到有学法组织机构,有学法计划,有教材资料,有场所阵地,有学法考核制度。将单位开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辖区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所属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开放日活动、开辟普法广场、设立法制广告牌、法制长廊、法律书架、发放法制宣传品等形式开展社会公益法律宣传,不断把“法律进单位”活动引向深入。

三、丰富内涵,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海洲”建设

(一)开展依法治理。按照 “法治海宁”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市、法治城市和争创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县(市)等各类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进一提升法制宣传服务,进一步优化街道法治环境,进一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工作。

(二)加强行业依法治理。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企业依法治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贯彻实施“依法治校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努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三)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社区建设的新变化,把创建工作纳入街道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质量。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站在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位、抓到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有人管、有人抓,努力为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紧贴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完善街道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法办等工作制度和规则,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组织协调,着力建立和完善及时研究决定普法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沟通协调、互做共为的协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的联络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健康良性发展。

  (三)畅通信息渠道。采取调查研究、培训研讨、例会交流等方法,努力探索和及时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不断提高全街道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报送工作情况信息制度,规范街道“五五”普法联系点工作制度,畅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信息反馈渠道,不断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

  (四)建强骨干队伍。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有关领导、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参加普法宣传队伍,推进志愿者活动逐步向规范化发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法制宣传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打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