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16-060400-2000-00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00年09月20日
名  称: 车辆通行费
文  号: 浙办第(2001)70号、浙价费(2000)70号、浙政办函 (2004)85号、浙价费(2000)367 责任科室: 杭沪公路海宁过境段征费所
内容概述:
  01省道海宁段过境车辆通行费
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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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  费  标  准

收费项目:01省道海宁段过境车辆通行费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车辆通行费

20座以下(含20座)和2吨以下(含2吨)客、货汽车及简易机动车

10元/车.次

浙办第(2001)70号

浙价费(2000)70号

浙政办函(2004)85号

50座以下(含50座)和5吨以下(含5吨)客、货汽车

20元/车.次

50座以上和5吨以上客、货汽车

30元/车.次

 

 

         车辆通行费统缴

手扶拖拉机

90元/车.月、200元/车.季、600元/车.年

浙价费(2000)367号

浙政办函(2004)85号

 

20座以下(含20座)和2吨以下(含2吨)客、货汽车及简易机动车

200元/车.月、500元/车.季、1300元/车.年

50座以下(含50座)和5吨以下(含5吨)客、货汽车

400元/车.月、960元/车.季、2900元/车.年

50座以上和5吨以上客、货汽车

500元/车.月、1300元/车.季、3500元/车.年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