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42-090100-2008-00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国税局 生成日期: 2005年03月01日
名  称: 行政事业性收费(普通统一发票)
文  号: 浙价费[2005]30号 责任科室: 政策法规科(征管)
内容概述:
  对普通统一发票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普通统一发票)
〖我要听内容〗

 

发票名称

印制工艺

联次份数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货物销售统一发票

货物销售统一发票

收购统一发票

粮食收购专用发票

成品油销售发票

加工修理修配统一发票

 

 

 

订本式

5*25

3*25

3*25

5*25

3*25

3*25

 

 

 

6.30元

4.50元

4.50元

6.30元

3.80元

5.20元

代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成品油销售发票

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

小型用户电费专用发票

普通用户电费专用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打孔式

电脑发

3*1

6*1

2*1

4*1

3*1

3*1

5*1

 

 

 

 

0.60元

1.00元

0.18元

0.44元

0.30元

0.50元

0.80元

出口货物销售统一发票

胶头电脑发票

6*25

28.00元

附  件: